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16日至12月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原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6年1月9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原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
原阳县检察院党组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到实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进行部署安排,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工作的推进落实,院党组做好审核把关。及时研讨制定整改措施、划分整改阶段、压实整改责任,同步开展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流程,把整改成果固化为长效机制,以整改实效推动原阳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欠佳,问题整改仍需加力
1.主体责任未扛牢,对整改重视不够
整改任务1:对“学习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深入,未见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习近平关于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指示相关会议记录”问题,整改报告显示已于在7月24日召开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习近平关于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指示,7月17日、2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并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但实际仅仅是要求自学。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6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认真开展学习研讨。二是持续推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研讨。三是抓实党组会议议题审批制度,持续落实议题审核、审批。
完成情况:已完成。
2.成果运用不充分,举一反三不到位
整改任务2:推进问题整改“头痛医头、脚疼医脚”“零敲碎打、修修补补”,整改“反复”问题较为普遍,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作用未充分发挥。如,对“调查研究制度未走深走实,7名班子成员未进行调研”问题,整改长效坚持不够,2025年仍有3名班子成员未撰写调研报告。对“案件管理工作存在漏洞”“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就事论事。如,案管大厅《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和案件线索登记表》填写不完整、物品采购管理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1月27日制定本院巡察整改方案,讨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并按时按要求推动整改落实。二是2025年底,班子成员已全部完成调研报告,2026年2月份,班子成员已拟定年度调研计划,并逐步开展落实。三是于2026年1月23日重新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非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工作规定》,规范填写《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和案件线索登记表》,干警精准掌握移送范围、填报标准和流程要求,筑牢司法监督和线索管理工作防线。四是物品采购流程进一步规范,严格做到出入库规范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偏差,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不足
3.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任务3:学习不够全面。2024年至今,院党组未将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1月26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学习规则及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开展深入学习,提升了学习的系统性深入性实效性。二是2月份制定了2026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必学内容。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任务4: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有偏差。2024年1月至2025年9月,共召开党组会50次,执行“第一议题”制度47次,党组书记仅领学5次,领学导读示范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长期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做实一把手领学,确保学习扎实开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
4.主责主业履行不到位
整改任务5:“头雁效应”发挥不好。2名班子成员落实司法办案示范引领作用不充分,司法担当明显不足,办理案件数与分管部门员额检察官平均办案数比例均未达到30%的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院领导常态化轮案分案机制,科学均衡分配办案任务,2026年1月份起已扭转班子成员办案占比偏低问题,院领导年度办案比例稳定达标、动态保持在30%以上,办案参与度显著提升。二是明确新类型、疑难复杂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班子成员牵头主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业务专长和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化解办案堵点难点,提升办案办理质效和信访化解成效,切实彰显司法办案头雁引领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任务6:刑事审判监督力度不强。刑事抗诉工作不主动、质效不高,存在重办案、轻监督倾向。2024年刑事抗诉率仅为0.19%,2025年1月至10月刑事抗诉率为0.45%,未达到0.5%的考核指标。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并于2026年3月组织干警围绕案件事实核查认定、证据审查采信、法律适用、精准量刑建议等核心重点,开展案例剖析,通过学习,干警的思想认识显著提高,业务实操能力和规范办事意识明显增强。二是组织干警学习《刑事诉讼法》、最高检2025年5月1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刑事抗诉典型案例的通知内容。通过学习,干警熟练掌握程序违法问题的判定标准和法院在实体裁判方面突出问题,提升对审判程序瑕疵的识别能力和实体裁判审查甄别、分析研判能力。三是2026年3月组织干警学习上级院关于诉判不一案件备案审查机制、刑事案件诉判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难点、证据采信分歧要求、疑难复杂案件请示汇报等相关制度文件,通过学习,干警诉判不一案件甄别界定、规范备案的基础工作能力得到提升,针对案件存在的争议焦点、法律适用分歧等问题,主动向上级对口部门汇报,规范撰写报备说明材料的能力得到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任务7:担当作为意识不强。从上游犯罪案件中深挖洗钱犯罪问题线索不力。2025年1月至10月,全院办理洗钱刑事案件为零;“治罪和治理并重”理念树得不牢,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仅1件,较上年同期下降5件,“抓前端、治未病”功能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相关业务培训,提升案件线索的发现能力。二是对《河南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工作指引》进行再学习,干警深刻领会治罪和治理并重的核心内涵,转变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思维,数量掌握从个案办理、类案梳理中发现行业漏洞,提升办案线索敏感度和风险排查能力,熟练掌握数据分析研判、总结归纳、提炼共性问题的综合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任务8:检察听证工作有疏漏。坚持“应听证尽听证”不够,2024年未对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开展检察听证,“四大检察”覆盖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最高检关于检察听证工作的相关工作要求的学习,提升了干警对检察听证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增强主动开展提供听证工作的行动自觉。二是学习刑事案件听证适用范围、法定听证情形、可以听证案件类型、依申请听证与依职权听证适用条件等,通过学习,干警熟练掌握各类案件听证标准、筛查重点和流程规范,精准区分应当听证、可以听证、不予听证的边界,提升案件甄别筛查、精准判定听证适用条件的能力。三是学习上门听证、线上听证等多元化听证开展流程,干警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提升灵活运用多元化听证模式的实操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司法规范执行有偏差
整改任务9:驻所检察监督有漏洞。2024年9月、11月和2025年1月、2月、10月的《驻看守所检察人员与在押人员谈话记录表》缺失,《在押人员情况检察台账》《看守所检察日志》登记单位、驻所检察人员信息长期大量空白,监督过程无据可查,责任难以追溯。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6年3月以来,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驻所检察工作,定期到看守所进行日常谈话,发现看守所违法问题能够及时监督纠正,履职质效明显提升。二是驻所人员责任意识提高,能够规范填写检察日志和工作台账,未出现填写人空白的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
6.司法理念转变不到位
整改任务10:繁简分流机制运行不畅。繁简案件标准把握不准、案件类型转换不及时,简案比例低,优化资源配置不充分。2024年1月至7月,全院简案比例仅为29%,远低于全市平均的42.4%;2025年公益诉讼案件“简案”比例为37.9%,低于全市平均的68.1%。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2月通过学习,统一执法办案尺度与工作思路。进一步明晰简案、繁案界定标准,合理调配办案力量,集中精力攻坚疑难复杂案件,有效压缩办案周期。二是严格落实省院案件分流管理办法,做到分类精准、简繁适配,有效优化了办案资源配置,实现了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办案效率与规范化水平同步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
7.检务督察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任务11:监督办案开展不均衡。2024年8月,该院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发送率不足1%,实质化开展流程监控力度不够,未办理刑事抗诉案件。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案管部门学习省院流程监控交流案例,逐案分析问题成因,监督要点、整改路径,把案例经验转化为日常监控工作遵循。二是对上级通报问题及时审查,2026年1-4月,经过对上级通报问题的审查,发现不规范问题9个,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9份。三是加强对日常工作中不规范问题的审查及通报,2026年1-4月,针对模版文书入卷等问题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9份,已全部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8.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任务1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4人未参加季度联席会议,责任体系悬空;党组成员每人一篇调查研究报告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5月中层领导干部调整到位后,及时对意识形态领导小组进行同步调整。同时制定《原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构建责任体系。二是明确党组成员每季度参加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要求,对因责任缺失引发意识形态事件的,严格依规追责问责。2026年3月25日开展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时,党组成员均出席。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任务13:化解矛盾纠纷不力。释法明理能力不足,做群众工作的意识不强,综合运用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手段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有欠缺。如,夏平友因不服原案处理结果,形成信访案件,于今年6月向中央巡视组网络举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源头预防和长效管控措施,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稳控与后续跟进,坚持一案一策,切实补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短板,有效防止矛盾激化上行和问题反弹回潮。二是通过优化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反馈全流程,甄别信访类型,落实领导包案、限时办结,对存量矛盾逐一攻坚、增量矛盾即时化解,初信初访就地化解率显著提高,有效减少矛盾上行、激化升级。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纵深发展不力,持续纠正不正之风韧劲不足
9.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任务14:“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2024年、2025年,廉政谈话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谈话内容千篇一律;党组成员5人未在分管领域讲廉政党课。纪律教育抓得不严,市院日常检查多次发现部分干警存在迟到、脱岗、未履行请销假手续、制服着装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2月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制度,更加明确了廉政谈话的相关要求。二是日常开展考勤等监督管理工作,1月7日、1月26日对纪律督察情况进行通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
10.执行财经纪律打折扣
整改任务15:物品采购管理不严。2024年3月以来,后勤采购大宗食材未履行询价、招标手续;对日用消耗品及办公用品未办理出(入)库手续,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1月份召开党组会,成立采购小组,专一负责大宗食材采购,严格履行询价等手续。二是2026年1月份设立专用食材仓库,由专人负责出入库管理,采购小组采购的食材直接交仓库保管员,食堂按需领用并签订手续及做好台账。三是严格出入库管理,制定物品采购申请单、办公用品出入库领取审批单、确保物品采购出入库规范化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全面加强组织建设有待提升,推进素质强警还有欠缺
11.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
整改任务16:主体责任未上肩。2024年至今,党组未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未制定党建工作计划。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对2026年度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通过了党建年度计划。二是院党组组织召开党建专题会议,讨论党建工作内容,明确了党组织及党组书记等的工作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任务1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查摆不深入,自我剖析“避重就轻”,批评与自我批评浮于表面。“三会一课”缺会少课、记录不规范问题频发,也未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如,分管第三支部的相关领导未在支部讲党课。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要求,及组织生活会要求,认真开展会前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相关工作,按要求撰写剖析材料。二是于4月5日组织开展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会议,对党务知识进行培训。三是4月份督促各支部做好党课相关计划,落实主题党日活动要求,开出实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任务18:新发展党员档案整理不规范。如秦浩瀚党员材料存在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与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部分内容不一致、空白未填写等问题。
整改情况:于4月5日对党务工作人员理进行论学习及业务培训,重新学习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完成情况:已完成。
12.执行人事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任务19:岗位缺配和超职数配备并存,第三、第四检察部副职空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超职数配备1名股级干部。
整改情况:一是我院2026年5月8日中层调整已公示完毕,后续需等市委组织部备案。二是对干部职数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超职数配备1名股级干部已按规定予以免去。
完成情况:已完成。
13.干警队伍建设有短板
整改任务20:对提升干警专业素养抓得不紧,对数字检察业务重视不够,应用推广不全面,数据模型与办案实践结合不紧密。2025年运用模型成案27件,较上年下降79.69%,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的潜力未得到充分释放。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工作安排,已制定《原阳县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实施方案》,明确了数字检察工作要求。二是通过明确各部门数字检察负责人,做到了每月汇总数字模型使用情况等工作,使数字检察业务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三是技术信息部门对业务部门模型应用情况进行及时汇总,根据成案数量及效果总结经验,进一步用数据赋能法律监督。
完成情况:已完成。
原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质效,真改实必,贯彻落实整改效果的长期性、持续性,切实推动原阳检察的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3-7271551;邮政信箱: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安泰街原阳县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453500;电子邮箱:dangzongzhi2019@163.com。
中共原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