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办理除职务犯罪案件、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