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检部门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梁丽媛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还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制订不同的普法方案;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走进辖区20余个偏远农村讲解强制报告制度内容;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现象,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在护航企业发展方面,梁丽媛同样用心用情。2023年8月,梁丽媛在一次走访企业中敏锐捕捉到某塑业公司的异常——负责人孟某提及一起担保诉讼案件时神情凝重。这让梁丽媛意识到,这可能不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经深入调查,梁丽媛了解到,2014年8月,某机械公司为从某汽车零部件公司购买零件,向银行贷款500万元。该机械公司负责人找到孟某,希望塑业公司能够为其提供担保。孟某一时糊涂当了“老好人”,同意为该机械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不料,拿到贷款后,该机械公司没有按期还款,还停止了生产经营,导致450万元本金及利息无法偿还。于是,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提供担保的某塑业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多年来,塑业公司已替该机械公司偿还利息150余万元,还因这笔担保影响征信、贷款受限,严重制约了公司的正常发展。
面对错综复杂的刑事、民事诉讼交叉难题,梁丽媛开启穿透式办案模式。经过细致调查,她发现该机械公司、汽车零部件公司均为王某实际控制企业。王某以两家企业的名义签订购销合同,实为办理贷款挪作他用,提供贷款担保的塑业公司对此并不知情。贷款到账后,王某未按约定用途用款导致贷款无法偿还,涉嫌犯骗取贷款罪。随后,原阳县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3年9月,法院收到公安机关立案决定书后,裁定驳回了银行对机械公司、塑业公司的民事起诉。2024年5月,法院以骗取贷款罪对王某作出判决,并责令其退赔银行损失,担保企业的担保责任得以免除。结案后,梁丽媛又协调金融机构修复企业征信。如今,塑业公司扩建的新厂已带动120余人就业。“这个案件教会了我,对于涉企案件,不能就案办案,更要为企业长远发展考虑。”梁丽媛说。
如今,在原阳县企业检察联络站的展板上,梁丽媛团队的护企日志仍在更新;在乡村校园的法治课堂上,她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声音依然清亮;在庄严的公诉席上,她守护公平正义的目光始终坚定如初。这位“80后”的检察官,正以法治为笔、初心为墨,书写着司法为民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