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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特辑·检爱同行??向阳生长丨为孩子的童年“上色”
时间:2026-06-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每一个孩子都是一颗等待发芽的种子,需要阳光、雨露,也需要一面可以遮风的墙。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亿万未成年人筑起了六道坚实的防线——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环环相扣,织成一张温暖而有力的守护网。


检爱同行,向阳生长。让我们走进未成年人六大保护,看看法律如何为孩子的童年“上色”。


点击图片“上色”

家庭保护


检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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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起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尊重其受教育权利,保障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同时,法律明确禁止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禁止放任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沉迷网络等行为,让家真正成为孩子最温暖的港湾。

学校保护


检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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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融入社会的重要场所,需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学生。同时,建立学生欺凌防控与安全管理制度,预防校园欺凌及人身伤害,开展心理健康辅导、青春期教育和生命教育,配合家庭和社会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尊重、包容的环境中学习和成长。

社会保护


检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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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都有责任为未成年人营造干净、安全的成长环境。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社会各界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形,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检举、控告,共同守护孩子的童年。

网络保护

检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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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有责任培养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预防其沉迷网络。网络平台必须落实 “青少年模式”,强化时间、权限、消费管理;严禁人肉搜索、网络谩骂、侮辱诽谤与欺凌,严格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隐私。要高度警惕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聊天、游戏、直播等渠道,伪装身份接近未成年人,索要隐私照片、诱导视频裸聊、实施言语威胁。这类行为即便无身体接触,也有可能构成猥亵儿童罪或强制猥亵罪。




政府保护


检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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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兜底力量。当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监护不力时,民政等部门依法承担临时监护或者长期监护职责,重点关爱帮扶孤儿、留守未成年人、残疾儿童等困境群体,切实保障其生活、教育、医疗等合法权益。同时,政府牵头排查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与安全隐患,全力确保每一名未成年人都得到妥善照护、正常就学、基本生活无忧,时刻感受社会关爱。

司法保护

检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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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是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防线。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严格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侧重教育矫治,案件依法不公开审理,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为受害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综合帮扶,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调查、帮教矫治工作,让司法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







这六大保护全方位覆盖我们的生活。同学们要主动维权,遭遇侵害和危险时,及时向家长、老师求助,必要时拨打110报警!


检察机关也将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